外管局批准新QFII和QDII 额度19.9亿美元
雅仕网 2011年04月30日 来源:华尔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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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周五称,批准四家合格境外投资机构(QFII)对中国股市和债市4亿美元的投资额度,还批准三家合格境内投资机构(QDII)向海外15.9亿美元的投资额度。
外管局网站公告称,四家合格境外投资机构包括英国的英杰华投资集团全球服务有限公司(Aviva Investors Global Services Ltd.)和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瑞士的宝盛银行有限公司(Bank Julius Bear & Co.)和美国的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PineBridge Investment LLC)。
公告还称,三家合格境内投资机构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Guosen Securities)、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American International Assurance Co.)和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Lion Fund Management Co.)。
截至4月29日,外管局累计批准103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207亿美元,批准92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726亿美元。
今年前四个月,外管局批准了13家QFII机构的9.7亿美元投资额度,还批准了8家QDII机构的29.9亿美元投资额度。
QFII制度于2003年推出,是外资投资中国A股市场的唯一渠道,而QDII制度于2006年推出,是中国的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投资海外证券业务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