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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将采取措施稳定新建住房价格 雅仕网 2011年09月05日 来源:华尔街日报
中 国广东省韶关市宣布,将采取措施稳定新建住房价格。
这使得韶关成为继浙江省台州市之后,近期推出稳定房地产价格措施的第二个“二三线”城市。
不过,韶关的新稳定措施中并没有涉及限制购买住房等严厉的措施,这使得该新措施较台州的住房限购令显得较为宽松。
消息人士周一向道琼斯通讯社表示,韶关市政府8月30日发布文件称,鉴于今年以来该市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不断加大、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为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确保今年该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任务的完成,韶关市政府决定采取措施,切实稳定新建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该文件显示,韶关市将采取的措施包括:自9月18日开始,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管理;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的价格管理;加大加快土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等。
其中,在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管理方面: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申请预售商品房备案均价高于周边同类楼盘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10%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在售项目申请预售许可证的,申请预售商品房备案均价高于本楼盘同类房型半年内实际成交均价5%的,暂缓备案和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已经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凡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和合同备案登记。
韶关位于广东省北部,是广东省重工业城市。
不过,与之前台州的限制购买住房措施相比,此次韶关的措施着重于限制住房销售价格的上涨幅度,而没有对购买资格做出限制。
8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宣布,对市域范围内家庭和虽在范围外但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家庭,允许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房。而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和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等,则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
Steven Yang 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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