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美国专家:打死本·拉登合法 雅仕网 2011年05月06日 来源:华尔街日报
许 多美国法律专家坚信,关于突击队在巴基斯坦展开突袭杀死乌萨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的行动、以及近几年对基地组织海外成员实施的类似行动,白宫拥有坚实的法律基础。
法学教授和军事行动专家们一致将2001年911恐怖袭击后不久国会通过的一项法律作为法理依据:授权使用武力决议(Authorization for Use of Military Force)。
根据该法律,只要总统认为谁是协助过2001年恐怖袭击的国家、组织和个人,总统就可以针对其使用一切必要及适当的武力。决议认为这一行动是正当的理由是它属于自我防卫,旨在防止今后有任何针对美国的国际恐怖主义行为。
研究军事行动的法学专家说,该决议适用于此次对本拉登在巴基斯坦藏身地的袭击这样的军事行动,也适用于过去对基地组织海外活动的突袭。
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法学教授西利曼(Scott Silliman)及其他法学专家说,数十年前制定的有关武装冲突的国际法似乎也对此次突袭和其他类似行动提供了支持。这些法律以及《联合国宪章》(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中的条款要求,一个国家的政府若要在另一国领土上展开军事行动,需要提前获得该国的同意。但有一个限制条款:该国有能力并愿意自行解决问题。
《华尔街日报》华盛顿分社的主编Jerry Seib就乌萨马•本•拉登之死的更多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包括他被打死时是否携带武器。此外,一名前海军海豹突击队队员也讲述了这次突击行动成功的原因。 专家说,美国可以说巴基斯坦不愿意承担搜捕本拉登的工作。对索马里、也门及其他似乎不愿意或缺乏实力攻击基地组织的国家,在其境内实施的无人驾驶飞机袭击也可用类似的理由作为依据。
一些专家说,基于这些条文,在加上基地组织有使用自杀式炸弹袭击者和在藏身处埋设陷阱的不良历史,在确定突袭时打死嫌犯是否合法时,嫌犯是否携带武器或伸手拿武器就无关紧要了。
按照国际法,若目标人物正试图投降,那么杀死他就是违法的。白宫说本拉登对逮捕进行了“反抗”。
Dionne Searcey
|
|
|
|
|
|
|
| Copyright 2007-2010 by Goodsir Media Inc.
服务条款 隐私声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