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
Age Security Program: Allowance)
養老金計劃之津貼﹙前身為配偶津貼﹚是加拿大聯邦政府給予低收入的耆英人士的一種生活補貼。如你符合以下資格,便可申請津貼:
1. 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侶正在領取養老金及保證入息補助金
2. 你的年齡在60至64歲之間
3. 你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移民
4. 18歲後你以成年人身份居住在加拿大最少有十年
由2000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同性同居伴侶與異性同居伴侶也能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福利。同居伴侶(Common-law
partners)的定義是指兩人,不論性別,己形同夫婦一起居住及生活一年或己上。因此配偶津貼(Spouse’s
Allowance)的名稱改為津貼(Allowance)。即同居的同性伴侶也可申請養老金計劃之津貼,只要符合以上的資格。申請時必須簽署一份聲明書,並提供同居關係的証明,例如聯名報稅表、遺囑或保險証明書等。
此外,假如你居住在加拿大少過十年,但曾在一些國家居住過,而這些國家與加拿大簽有社會保障協議,或有在這些國家供款,也有可能合資格申請。如欲查詢那些國家與加拿大簽有社會保障協議,可致電1-800-277-9914向加拿大人力資源及社會發展部之入息保障辦事處索取進一步資料,或參閱其網址:www.sdc.gc.ca 。
申請手續
合資格申請的人士應在其年滿60歲及居住滿十年之前的六個月遞交申請表,一般情況下,如你配偶或同居伴侶己正在領取養老金及保證入息補助金,入息保障辦事處會自動寄申請表給你。但如果你沒有收到表格,應儘快與他們聯絡,電話為1-800-277-9914。
申請表上除了填寫個人及配偶或同居伴侶資料外,更要填報由出生以後所有住過的地方,及填寫兩個可以証明你在加拿大住滿十年的人士的姓名、地址及電話﹙這兩位人士必須與你無親戚關係﹚。
至於証件方面,你必須附上出生証明文件以証明你的出生日期及年齡,另外還要附上移民入境紙及公民証,証明你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移民。如果你在十八歲以後沒有連續在加拿大居住,必須提供每次出入境加拿大的証明。此外,還要提供婚姻關係証明書或同居關係宣誓書。
津貼金計算方法
津貼金也是入息補助金的一種,其計算方法是根據你及你配偶或同居伴侶過去一年的總收入來計算,於2006年一月一日起,津貼金的最高金額為$874.30。而夫婦兩人的收入不可超過
$26,496。
津貼金的金額是會每三個月按生活指數而調整。有關金額的數目及收入的限制,請參閱網址www.sdc.gc.ca。
以下的收入會用作計算你的配偶金:
(1) 加拿大或魁北克退休金
(2) 私人退休金及年老金
(3) 海外退休金
(4) 已提取的退休儲蓄計劃
(5) 就業保險金
(6) 利息收入
(7) 資產增值或股息
(8) 租金收入
(9) 工作收入
(10) 其他收入來源
至於你配偶或同居伴侶己領取了的養老金,保證入息補助金,省政府的褔利金,加拿大兒童稅補助金等都不計算在收入內。
居住於卑詩省的耆英人士,如果你領取了津貼金之後,仍然未達到本省的生活水平,省政府會自動發出耆英補助金(Senior Supplement)給你,保障你的生活。
津貼金的付款方法
假如你合資格領取津貼金,你將會在你60歲後的一個月或當你符合居住期後的一個月開始領取,或從你配偶或同居伴侶開始合資格領取保證入息補助金的月份開始。津貼金是會按月以支票寄給你或自動轉賬存入你指定的銀行戶口內。通常是每月最後的三天內收到津貼金。
如果你因某種原因延遲申請津貼金,入息保障辦事處將會補回過去的金額給你,但最多只可補回12個月。
當你年滿65歲時,在一般情況下,入息保障辦事處會自動將你的津貼金轉為養老金。
津貼金需每年申請
由於津貼金是根據你兩人每年的總收入計算,因此,這津貼金需每年重新申請,只要你及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侶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加拿大稅務部申報個人入息稅,入息保障辦事處會根據你們報稅的資料來調整你的津貼金,但如果入息保障辦事處需要更多有關你們的收入資料,將會自動寄給你一份保證入息補助金的重新申請表。如你收到這份表,應儘快申報個人入息稅,並把表格填妥寄回入息保障辦事處。該辦事處將會根據你們每年的收入狀況於七月份開始調整你的津貼金。因此,每年的七月你將會收到通知,告訴你由七月起到明年六月底,每月將會收到多少的津貼金,但計算基礎則是過去一年由一月到十二月為止的收入。
假若你沒有把申請表寄回入息保障辦事處,又或者你去年的收入增加,超過津貼金的收入限額,你的津貼金便會在七月份起停止發放。
離開加拿大可否繼續領取津貼
津貼金是政府給予那些居住在加拿大的低收入人士的一種生活津貼,所以,如果你要暫時離開加拿大,只可領取離開這個月再加六個月的津貼金,之後,津貼金便會停止發放,當你將來返回加拿大居住時,是可以重新申請。
津貼金在甚麼情況下停止發放
津貼金在以下情況,將被終止:
(1) 你與配偶或同居伴侶去年的總收入超過最高限額
(2) 你年滿65歲,則會自動轉領一般的養老金
(3) 你連續離開加拿大超過六個月
(4) 你沒有每年重新申請
(5) 你與配偶或同居伴侶分居,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津貼金會在分居後三個月停止發放
(6) 你配偶或同居伴侶去世,但在這情況下,將會自動安排你領取遺屬津貼
(7) 你已去世
如欲查詢更詳盡的資料,可致電1-800-277-9914與加拿大人力資源及社會發展部入息保障辦事處聯絡或參閱其網址www.sdc.gc.ca。
Updated in June,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