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民张昭(音译,Zhao Zhang)五年内在加拿大居住两年三个月,女儿也在本地出生,公民法官以她仍与加国维持紧密连系,允许她入籍。但移民部不服提起上诉,上诉庭法官认为公民法官错误引用判例,撤销张昭入籍资格。
张昭从1999年3月到2004年5月间在加拿大停留821天,亦即五年内仅住满两年三个月,但仍提出入籍申请。公民法官审理时引用1993年判例,以她四年内在加拿大停留「相当长的时间」(substantial time)心证认为她仍以加拿大做为生活中心,法官更举张昭女儿在加拿大出生佐证。
移民部不服提起上诉,指称张昭申请入籍前五年仅住满两年三个月,与入籍规定的四年住满三年相去甚远,公民法官却认定已住「相当长的时间」,明显不合理。
且张昭从2001年11月起到日本工作,女儿虽在本地出生,也一直在日本读书,期间只有暑假与圣诞节期间曾短暂返回加拿大,她们在本地并无亲人,张昭父母都住在中国,只有一个姐姐住美国西雅图。上诉庭法官表示,张昭与日本的连结远高于加拿大,居住时间也不符入籍规定,裁定撤销其入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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